普高招生计划管理和招生政策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我市的普高招生计划及省级示范高中分校招生计划,对我市普高招生总计划实行分类管理。
1.省级示范高中仙桃中学招生计划管理和招生政策
⑴仙桃中学通过自主招生考试提前录取120名学生。具体操作按《湖北省仙桃中学2017自主招生方案》进行。仙桃中学自主招生提前录取的学生参加全市中考报名,不再参加高中招生考试。
⑵仙桃中学全部指令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办法:各校初三学生数所占全市报考总人数权重占70%(城区学校总计划再按当年招生计划数分配到校),2016年中考合格率占20%,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估占10%,适当倾斜乡镇初中。仙桃中学指令计划只录取中考成绩在全市2000名(郑场中学、沙湖中学放宽至2500名)以前的学生。没有完成的指令计划分城区和乡镇按志愿择优录取。
⑶仙桃中学国际部与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同步填报志愿,在全市范围内按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其他公、民办普高招生计划管理和招生政策
⑴统一分配招生计划。依据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学校办学条件等原则,将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公、民办招生学校。
⑵统一调剂未完成招生计划。按招生学校分配计划投档,进行第一次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重新进行志愿征集,未录取考生可选择征集志愿学校填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征集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