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由教育科牵头实施,相关科室配合进行。所有考生在本校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体育考试项目:身高标准体重指数、肺活量体重指数、握力体重指数、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
体育考试相关要求:
第一、无特殊原因,所有初三毕业生都必须参加体育考试;
第二、考生必须持体育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第三、因伤病等身体原因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可申请免考。由学生及家长提前10日向所在学校书面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签署意见后统一交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须在学校公示一周。免考学生体育成绩按总分值40%计入中考总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某个单项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考试的,该单项不计成绩。
第四、考生必须遵守体育考试纪律,凡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违纪参与者体育考试资格和成绩,以零分计入中考总分。